官方公开征求意见!事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
2023年06月18日09:03 | 来源:正定资讯
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、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,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,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、安全看护、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。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应身心健康。
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,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《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官网截图。
根据征求意见稿,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,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、半日托、计时托、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,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。
举办家庭托育点,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,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。登记名称中应注明“托育”字样,在业务范围(或经营范围)明确“家庭托育服务”。
家庭托育点应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、安全看护、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,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。
征求意见稿规定,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应身心健康,无精神病史,无犯罪记录。家庭托育点照护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具有保育教育、卫生健康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;受过婴幼儿保育、心理健康、食品安全、急救和消防等培训。家庭托育点举办者同时是照护人员的,应符合上述条件。
家庭托育点每一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。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。
家庭托育点应提供适宜婴幼儿成长的环境,通风良好、日照充足、温度适宜、照明舒适。家庭托育点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不得设置在“三合一”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,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铁栅栏、防盗窗等障碍物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,家庭托育点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,保持收托婴幼儿期间设防,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全覆盖。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。家庭托育点应与婴幼儿监护人协商,签订书面协议,就托育服务中双方的责任、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处理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。
来源:
推荐阅读
相关新闻
热门排行
- 1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领导来淮调研
- 2海南省教育厅及各市县中小学生欺凌举报电话请看这里↓↓↓
- 3交通管制1年!南昌这条路请绕行
- 41.79米“赵睿”加冕全明星扣篮王,徐杰强势发挥夺技巧王
- 5供应链产业链价值观重构,时代呼唤良性协作生态|亚洲青年说
- 6东莞举办2023年中小学生天文知识竞赛
- 7阿联酋青年中掀起“汉语热”“中国热”|亚洲青年说
- 8暴雨来袭,中山险企帮助农户防灾减损
- 9南方观察|阔别三年,破浪三天!深圳大鹏抢占户外运动潮头
- 102023年苏迪曼杯赛抽签结果出炉
- 11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在深圳成立
- 122023年全国柔术公开赛在韶关武江圆满收官
- 13东莞莞城城管全员上阵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
- 14退团不足10% “五一”泰国游仍是热门
- 15周振宇率常德考察团赴益阳学习考察
- 16清远连山赴深圳招商,11个项目签约,投资总额超32亿元
- 17被围攻的周受资和被围观的库克
- 18“普惠版”家庭服务信托来了
- 19成都先导的资本盛宴与“剩宴”
- 20TikTok 欲加之罪